

一、起草背景和過程
為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強化政府靠前服務,穩步推進建筑(市政)工程項目審批容缺受理、承諾辦理、先建后驗,進一步落實建筑(市政)工程項目自主權和主體責任,抓住關鍵環節,創新工作舉措,堅持精準施策,激發投資活力,探索建立較為完善的工程項目管理體制,區行政審批局起草《柳州市柳江區部分建筑(市政)工程項目實行“雙容雙承諾”實現“承諾即開工”改革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并于3月30日征求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司法局等16個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共收到2個部門提出的2條修改意見建議,結合區人民政府領導有關指示進行修改完善,于4月11日形成送審稿報柳江區人民政府審定,現經柳江區人民政府同意以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
二、編制依據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項目業主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桂政辦發〔2018〕13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承諾審批辦法》、柳州市《關于對部分建筑(市政)工程項目試行“告知承諾”實現“一證開工”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參考了《來賓市園區企業投資項目“雙容雙承諾” 直接落地改革實施方案》有關內容。
三、主要內容解釋
(一)“雙容雙承諾”的定義。即容缺、容錯,企業向政府承諾、政府向企業承諾。
(二)“承諾即開工”的定義。即通過承諾的方式實現直接開工。具體分兩種形式:1.建筑(市政)工程項目憑雙向承諾書回執實現開工建設。2.辦理承諾制施工許可證實現開工建設。
(三)實施范圍。憑雙向承諾書回執實現開工建設的項目包括:產業園區內已經依法取得用地的工業、物流、倉儲類項目。辦理承諾制施工許可證實現開工建設的項目包括:1. 列入自治區級、市級、區級重大項目計劃和城市建設計劃項目;2. 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和保障性住房項目;3. 城市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在既有道路上(下)開展的設施改造(建)項目;4. 學校、醫院、養老院、公園等公益性項目;5. 舊城改造土地熟化項目和城中村改造項目。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下列投資項目除外:1.涉及易燃易爆危險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或者技術難度特別復雜的項目。2.關系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重大生產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項目。3.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項目。
(四)工作目標。建筑(市政)工程項目在滿足基本施工條件、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對部分項目的土地使用手續、規劃許可、施工圖審查等施工許可的前置程序,實行承諾制,實現“承諾即開工”。通過政府定標準、項目業主作承諾、過程強監管、信用有獎懲等措施,著力縮減投資項目落地時限和流程,形成項目建設審批新格局,促進工程項目快落地、快建成、快投產。
(五)主要內容。
1.簽訂雙向“承諾書”前的工作。
柳江區政務服務中心設立工程建設項目報建綜合服務窗口,對申請“雙容雙承諾”的項目實行統一窗口受理、統一編碼分發、統一辦理出件、統一監督管理的“一號通”運行管理。由區投資促進中心、開發區管委會等部門將招商落地的項目業主信息、申請實行“承諾即開工”改革的項目反饋至區行政審批局,召開前期咨詢會議,為項目業主提供建設意見,一次性告知材料清單,明確各類技術要求。項目業主可同步辦理招投標、中介服務手續。實行“雙容雙承諾”實現“承諾即開工”改革項目,實施提前介入、預審批、并聯審批等措施,在土地報批階段即進行行政審批。在供地階段,原來由項目業主辦理的事項改為由區行政審批局提供幫辦、代辦服務,項目業主取得土地同時獲得審批結果。涉及幫辦、代辦事項為:綠地、樹木審批,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遷移供水、排水與污水設施審核,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審批等。
工業園區內項目實行區域性評估。由開發區管委會“統一”編報,實現區域整體評價評估成果由區域內建設項目共享共用,已通過區域性綜合評價評估的園區內的項目業主投資項目,項目業主提交區域性評價評估報告書,可免除或簡化相關評價評估手續,進一步減輕項目業主負擔,減少審批環節。工業園區外項目實行“多評合一”。在除工業園區管轄區域外的重大項目中的審批類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前,統一對可行性研究報告、節能評估等事項進行評估;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后,對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方案論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文物保護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安全評估、壓覆礦產評估等需要評估的事項進行“多評合一”。核準和備案類項目,完成核準和備案后,對以上需要評估的事項進行“多評合一”。根據不同審批階段,項目建設單位要同時開展相關事項材料編制,由區行政審批局統一受理、統一組織聯合評估。
各有關部門主動提供建設項目總平面布置圖或修建性詳細規劃(含建設工程設計方案)預審服務,為項目業主在開工前取得預審意見提供保障。由上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的政務服務事項,市級派駐單位、區直各有關部門應加強指導,提前服務,先行出具審核意見,并主動提交上級行業主管部門。各職能部門制定、公布行業準入標準,形成負面清單,作為項目業主承諾的依據。
2.簽訂雙向“承諾書”。政府向項目業主承諾。為項目建設提供業務指導和服務,協助項目業主及時辦理和完善法律法規要求的各項手續,在項目竣工投產前,可依照項目業主申請及項目達到的驗收標準,及時開展項目部分驗收或整體驗收。項目業主向政府承諾。包括:建設項目總平面布置圖或修建性詳細規劃審查意見,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響評價、取水許可、節能評估、消防設計、人防設計、防雷裝置設計、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施工圖審查、安全監督登記和施工許可等手續。
實施“雙容雙承諾”的各有關責任部門書面授權委托區行政審批局代表本單位與項目業主簽訂雙向“承諾書”。區行政審批局與項目業主簽訂雙向“承諾書”,憑雙向承諾書回執即可開工建設的項目則向項目業主出具承諾書。實施承諾制施工許可的項目由區行政審批局受理承諾制施工許可申請,并在3個工作日內審查并核發承諾制施工許可證。對于不滿足發放條件的,在3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審批部門核發的承諾制施工許可,有效期為2個月,2個月內申請人憑施工圖審圖合格文件,申請承諾制施工許可證延期。項目業主應按約定履行承諾,并將承諾后補的材料全部補正完畢后,換領正式的施工許可證。區行政審批局建立健全承諾公示制度。
3.聯合驗收。各職能部門建立健全全過程監管制度,開展全過程監管。區住建部門牽頭建立聯合驗收制度,項目竣工后,可以由項目業主自主組織竣工驗收,柳江區政務服務中心工程建設項目報建綜合服務窗口提供驗收告知服務,一次性告知聯合驗收的條件、標準、程序以及專項驗收的申請材料。項目業主需要有關部門參與驗收的,由牽頭部門幫助協調落實。推行項目建筑工程竣工測、驗合一制度。
4.聯合獎懲制度。各業務主管部門依照技術規范標準和項目業主所作承諾,依法依規進行項目驗收,通過驗收的項目投入使用,達不到承諾要求的項目不得交付使用。建立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聯合獎懲機制,對項目管理中履行承諾的主體實施聯合激勵,對項目管理中違反承諾的主體實施聯合懲戒,推行包容審慎精準監管執法,并加強監管信息錄入和運用。
(六)容錯免責機制。根據《柳江區關于激勵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柳江區關于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的實施辦法(試行)》(柳江辦發〔2019〕48號)文件精神,實行容錯免責機制,鼓勵和支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立足于優化我區項目業主投資環境,推動投資建設項目審批便捷化和政府監管高效化,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創新而突破常規、未能實現預期目標或出現偏差失誤的單位和個人,符合有關容錯情形規定的,可予以容錯;不違反中央規定、法律法規不禁止且未與其他單位和個人串通惡意侵害公共利益、沒有牟取私利的,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免于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的行政和法律責任,不影響正常提拔任用。
(七)方案實施時間。自印發之日起實施,試行期1年。
一、起草背景和過程
為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強化政府靠前服務,穩步推進建筑(市政)工程項目審批容缺受理、承諾辦理、先建后驗,進一步落實建筑(市政)工程項目自主權和主體責任,抓住關鍵環節,創新工作舉措,堅持精準施策,激發投資活力,探索建立較為完善的工程項目管理體制,區行政審批局起草《柳州市柳江區部分建筑(市政)工程項目實行“雙容雙承諾”實現“承諾即開工”改革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并于3月30日征求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司法局等16個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共收到2個部門提出的2條修改意見建議,結合區人民政府領導有關指示進行修改完善,于4月11日形成送審稿報柳江區人民政府審定,現經柳江區人民政府同意以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
二、編制依據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項目業主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桂政辦發〔2018〕13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承諾審批辦法》、柳州市《關于對部分建筑(市政)工程項目試行“告知承諾”實現“一證開工”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參考了《來賓市園區企業投資項目“雙容雙承諾” 直接落地改革實施方案》有關內容。
三、主要內容解釋
(一)“雙容雙承諾”的定義。即容缺、容錯,企業向政府承諾、政府向企業承諾。
(二)“承諾即開工”的定義。即通過承諾的方式實現直接開工。具體分兩種形式:1.建筑(市政)工程項目憑雙向承諾書回執實現開工建設。2.辦理承諾制施工許可證實現開工建設。
(三)實施范圍。憑雙向承諾書回執實現開工建設的項目包括:產業園區內已經依法取得用地的工業、物流、倉儲類項目。辦理承諾制施工許可證實現開工建設的項目包括:1. 列入自治區級、市級、區級重大項目計劃和城市建設計劃項目;2. 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和保障性住房項目;3. 城市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在既有道路上(下)開展的設施改造(建)項目;4. 學校、醫院、養老院、公園等公益性項目;5. 舊城改造土地熟化項目和城中村改造項目。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下列投資項目除外:1.涉及易燃易爆危險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或者技術難度特別復雜的項目。2.關系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重大生產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項目。3.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項目。
(四)工作目標。建筑(市政)工程項目在滿足基本施工條件、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對部分項目的土地使用手續、規劃許可、施工圖審查等施工許可的前置程序,實行承諾制,實現“承諾即開工”。通過政府定標準、項目業主作承諾、過程強監管、信用有獎懲等措施,著力縮減投資項目落地時限和流程,形成項目建設審批新格局,促進工程項目快落地、快建成、快投產。
(五)主要內容。
1.簽訂雙向“承諾書”前的工作。
柳江區政務服務中心設立工程建設項目報建綜合服務窗口,對申請“雙容雙承諾”的項目實行統一窗口受理、統一編碼分發、統一辦理出件、統一監督管理的“一號通”運行管理。由區投資促進中心、開發區管委會等部門將招商落地的項目業主信息、申請實行“承諾即開工”改革的項目反饋至區行政審批局,召開前期咨詢會議,為項目業主提供建設意見,一次性告知材料清單,明確各類技術要求。項目業主可同步辦理招投標、中介服務手續。實行“雙容雙承諾”實現“承諾即開工”改革項目,實施提前介入、預審批、并聯審批等措施,在土地報批階段即進行行政審批。在供地階段,原來由項目業主辦理的事項改為由區行政審批局提供幫辦、代辦服務,項目業主取得土地同時獲得審批結果。涉及幫辦、代辦事項為:綠地、樹木審批,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遷移供水、排水與污水設施審核,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審批等。
工業園區內項目實行區域性評估。由開發區管委會“統一”編報,實現區域整體評價評估成果由區域內建設項目共享共用,已通過區域性綜合評價評估的園區內的項目業主投資項目,項目業主提交區域性評價評估報告書,可免除或簡化相關評價評估手續,進一步減輕項目業主負擔,減少審批環節。工業園區外項目實行“多評合一”。在除工業園區管轄區域外的重大項目中的審批類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前,統一對可行性研究報告、節能評估等事項進行評估;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后,對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方案論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文物保護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安全評估、壓覆礦產評估等需要評估的事項進行“多評合一”。核準和備案類項目,完成核準和備案后,對以上需要評估的事項進行“多評合一”。根據不同審批階段,項目建設單位要同時開展相關事項材料編制,由區行政審批局統一受理、統一組織聯合評估。
各有關部門主動提供建設項目總平面布置圖或修建性詳細規劃(含建設工程設計方案)預審服務,為項目業主在開工前取得預審意見提供保障。由上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的政務服務事項,市級派駐單位、區直各有關部門應加強指導,提前服務,先行出具審核意見,并主動提交上級行業主管部門。各職能部門制定、公布行業準入標準,形成負面清單,作為項目業主承諾的依據。
2.簽訂雙向“承諾書”。政府向項目業主承諾。為項目建設提供業務指導和服務,協助項目業主及時辦理和完善法律法規要求的各項手續,在項目竣工投產前,可依照項目業主申請及項目達到的驗收標準,及時開展項目部分驗收或整體驗收。項目業主向政府承諾。包括:建設項目總平面布置圖或修建性詳細規劃審查意見,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響評價、取水許可、節能評估、消防設計、人防設計、防雷裝置設計、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施工圖審查、安全監督登記和施工許可等手續。
實施“雙容雙承諾”的各有關責任部門書面授權委托區行政審批局代表本單位與項目業主簽訂雙向“承諾書”。區行政審批局與項目業主簽訂雙向“承諾書”,憑雙向承諾書回執即可開工建設的項目則向項目業主出具承諾書。實施承諾制施工許可的項目由區行政審批局受理承諾制施工許可申請,并在3個工作日內審查并核發承諾制施工許可證。對于不滿足發放條件的,在3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審批部門核發的承諾制施工許可,有效期為2個月,2個月內申請人憑施工圖審圖合格文件,申請承諾制施工許可證延期。項目業主應按約定履行承諾,并將承諾后補的材料全部補正完畢后,換領正式的施工許可證。區行政審批局建立健全承諾公示制度。
3.聯合驗收。各職能部門建立健全全過程監管制度,開展全過程監管。區住建部門牽頭建立聯合驗收制度,項目竣工后,可以由項目業主自主組織竣工驗收,柳江區政務服務中心工程建設項目報建綜合服務窗口提供驗收告知服務,一次性告知聯合驗收的條件、標準、程序以及專項驗收的申請材料。項目業主需要有關部門參與驗收的,由牽頭部門幫助協調落實。推行項目建筑工程竣工測、驗合一制度。
4.聯合獎懲制度。各業務主管部門依照技術規范標準和項目業主所作承諾,依法依規進行項目驗收,通過驗收的項目投入使用,達不到承諾要求的項目不得交付使用。建立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聯合獎懲機制,對項目管理中履行承諾的主體實施聯合激勵,對項目管理中違反承諾的主體實施聯合懲戒,推行包容審慎精準監管執法,并加強監管信息錄入和運用。
(六)容錯免責機制。根據《柳江區關于激勵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柳江區關于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的實施辦法(試行)》(柳江辦發〔2019〕48號)文件精神,實行容錯免責機制,鼓勵和支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立足于優化我區項目業主投資環境,推動投資建設項目審批便捷化和政府監管高效化,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創新而突破常規、未能實現預期目標或出現偏差失誤的單位和個人,符合有關容錯情形規定的,可予以容錯;不違反中央規定、法律法規不禁止且未與其他單位和個人串通惡意侵害公共利益、沒有牟取私利的,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免于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的行政和法律責任,不影響正常提拔任用。
(七)方案實施時間。自印發之日起實施,試行期1年。